7日,海蔚廣場4歲女童莫名墜亡,事發時只有保姆在家,墜亡原因還在調查。事發后,女童家屬告訴記者,該保姆請來不到一周,還在試用期,并未簽合同。對此,不少市民心存疑問:保姆入職門檻多高?試用期出問題誰該擔責?記者就此展開調查。
一個保姆的自述
原本20項160小時的培訓僅用2天
52歲的王女士退休已兩年,今年5月,她在某同城網站看到招聘保姆的信息便決定一試。
該網站在醒目位置寫著,保姆上崗前須經20大項160個小時全面培訓,上崗時要簽三方合同。王女士的培訓卻只有兩天,內容主要是公司規定,以及疊被、掃地等家務活。
隨后公司就給王女士派了活:頂替別人去給一家小飯桌做保姆。“因為當時合同是上一個保姆簽的,我問起這個事兒,他們說不影響我發工資,就沒改簽。”王女士透露,第一個月的工資由招聘網站支付,之后由小飯桌支付。
王女士說,后來因家里有事,她提前3周向小飯桌提出離職,還提前1周通知了招聘網站,“當時都答應好好的,現在卻不給我結第2個月工資了。”
王女士追問拖欠工資原因,小飯桌的答復是,她離職后招聘網站沒有及時安排新人,小飯桌跟招聘網站起了糾紛。招聘網站的說法則是,第2個月得找小飯桌領工資。“合同沒有簽,培訓走過場,現在又欠工資,這一行也太亂了!”王女士抱怨。
家政公司揭底
保姆誰都能干,有的公司壓根不培訓
趙女士在長清區開了個家政公司,提及這個行當,她感慨道:“二胎時代來臨,公司層出不窮,現在正是最混亂的時候。市場上最吃香的是月嫂,行業標準在慢慢規范。相比之下普通保姆這一塊就亂多了,基本上誰都可以干。”
2015年底人社部廢止了第6號勞保令,包括家政服務員在內的90個職業不再需要持證上崗,取而代之的是各家政公司開展內部培訓,頒發內部上崗證。在趙女士看來,準入門檻降低讓行業吸納了大量勞動力,也帶來諸多問題。
“月嫂和保姆都是家政服務員,以每天工作8小時為例,普通月嫂的月薪在3000元左右,如果有營養師之類的資格證還會更高,保姆的話則只有2000元左右。”趙女士告訴記者,24小時陪護的月嫂月薪上萬都不成問題。
在趙女士看來,月嫂一般要經過一個月左右的嚴格培訓,業內也有一星至五星、金牌、首席金牌、首席技師等級別劃分,且每上升一個級別都要經過實踐和考試,“相對來說保姆就沒這些標準,有的公司只培訓三五天,甚至壓根不培訓。”
與此同時,保姆一般是掛靠多個家政公司,家政公司則扮演中介的角色,從每一單中抽中介費。“我公司的保姆一般同時掛靠著四五個家政公司,她們大都年齡偏大、學歷偏低,我看到形象好、學習能力不錯的,會主動推薦她去考月嫂。”
孩子出意外誰負責?
8家公司兩家直言不管,稱看孩子是附加服務
記者上網搜索濟南保姆服務,同城網站上顯示的內容足有數十頁,宣傳信息里大都寫明可簽合同,所有人員均經過培訓、持證上崗,看似十分規范,實際情況如何?9月12日,記者以招保姆照看4歲孩子為由隨機打電話咨詢。
記者打了近10個電話,發現這些信息有8條是家政公司發布,2條是保姆本人發布。8個家政公司中,工作人員均保證保姆持三證(健康證、培訓證、上崗證)上崗,其中一家稱保姆持有國家資格證,所以收費高一些。
當被問及照看孩子出現磕磕碰碰誰負責,8家公司的態度出現分化。他們都表示會簽訂公司、保姆、雇主三方合同,其中兩家承諾“出了問題直接找公司”,4家表示“公司和保姆都有責任”,還有兩家直言不負責任,稱“保姆只負責做飯、打掃衛生,看孩子只是附加服務”,“如果深究這些問題,怕孩子出意外,那還是找別家吧”。
律師說法
保姆若故意或有重大過失須擔責
試用期未簽合同,保姆看孩子出意外誰擔責?“若保姆是家政公司派來的,雇主是家政公司。若是家屬找來的,雇主則是家屬。”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王新亮律師表示,雇員職務行為造成他人損失,雇主應該承擔責任,但若雇員存在故意行為和重大過失,則要承擔連帶責任,雇主在賠償后也有權向雇員追償。也就是說,事件的關鍵點不在于是否簽合同,而在于保姆看孩子造成意外時是否存在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,如果存在則須承擔主要責任,否則雇主承擔主要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