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民:家政公司違約在先,為啥不給退押金?
請保姆本來是為了省心,可沂源的小劉家卻請出了一堆的麻煩。近日,小劉到沂源一家家政公司聘請保姆到家中伺候老人,可不足一個月就換了仨保姆,有的則干了不足一個星期撂了挑子。無奈之下,小劉選擇另請高明,可家政公司認為,劉先生違約在先,按合同約定押金不退。
今天上午,小劉向記者反映,8月中旬,他從沂源縣愛家家政公司處聘請保姆照顧年邁的爺爺。雙方簽訂合同,小劉支付了1000元的押金。8月16日,第一任保姆便到崗上班了。
“當時雙方發生了點矛盾。”小劉告訴記者,因為不滿意保姆的工作,一來二去20多天里他們換了兩個保姆,隨后家政公司又派來了第三個保姆。“這個更離譜,干了5天就不辭而別了。”小劉說,無奈之下,他們便另行聘請了一名保姆照顧老人。然而在小劉到家政公司結算費用時,對方表示,1000元押金不能退還。
“我沒拖欠一分錢工錢,他們為什么要扣我押金?”小劉告訴記者,所有的保姆他都按天數折算工資支付給了家政公司,對方不應扣押金。
“當時合同中有約定,我們公司在半年內會一直為他家提供保姆服務,如果不滿意保姆,我們會無條件為其更換直至滿意。”沂源縣愛家家政有限公司負責人朱女士對記者說,小劉違反了雙方的約定,他們有權將押金扣下。
對此,小劉表示,愛家家政派遣的第三任保姆不辭而別,事后家政公司也沒有另外派保姆前來,家政公司方面違約在先,因此要求退還押金。目前,小劉已經將相關情況向12315申訴舉報中心進行了反映。